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函告,获悉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当前持股来源 |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有请列明 |
| 新世纪公司 | 是 | 132,500,000 | 14.79% | 通过协议转让及参与非公开发行取得 | 所持 129,950,000 股股份被质押、所持 37,809,174 股股份被冻结、所持 2,550,000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 |
2.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拍卖人 | 原因 |
| 新世纪公司 | 是 | 4,000,000 | 3.02% | 0.45% | 否 | 2026-11-7 | 2026-11-8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 |
注:(1)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上述司法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详见公司于2024 年9 月3日、2024 年10 月29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5)、《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和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拍卖数量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新世纪公司 | 132,500,000 | 14.79% | 4,000,000 | 0 | 3.02% | 0.45% |
| 朱凤廉 | 73,610,504 | 8.22% | 0 | 0 | 0 | 0 |
| 杨志茂 | 6,000,000 | 0.67% | 0 | 0 | 0 | 0 |
| 合计 | 212,110,504 | 23.67% | 4,000,000 | 0 | 1.89% | 0.45% |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司法拍卖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拍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拍卖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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