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10 月 16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孙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资,注册资本由10,000 万元减少至3,500 万元。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对孙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3)。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与广州赛富建鑫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赛富建鑫”)、北京九章云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九章云极”)成立项目公司在广东地区合作开展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业务,并与赛富建鑫、九章云极签署了《关于智算中心投资建设之合作意向协议》。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控制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因素,经审慎评估,董事会同意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事项。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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