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的 9:15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沥红路151 号 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87,094,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7,032,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7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1,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63,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1,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公司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1 | 选举邬展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总表决情况 | 87,076,242 | 99.9788%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5,301 | 71.0682% | |||
| 1.02 | 选举程小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总表决情况 | 87,034,744 | 99.9312%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803 | 5.9661% | |||
提案 1.00 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经过表决,邬展霞女士、程小芯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徐莹、李静娴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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