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独立董事吴秋生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于 2026 年10 月16 日满六年,特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并征得候选人同意,公司于2026 年9 月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李蕊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李蕊爱女士享受与本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相同标准的独立董事津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10 月1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李蕊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李蕊爱女士全部承继吴秋生先生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正式生效(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具体如下:
| 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审计委员会 | 吴秋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梁、上官泽明 | 李蕊爱(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梁、上官泽明 |
| 提名委员会 | 上官泽明(主任委员/召集人)、吴秋生、王军 | 上官泽明(主任委员/召集人)、李蕊爱、王军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上官泽明(主任委员/召集人)、 吴秋生、王军 | 上官泽明(主任委员/召集人)、 李蕊爱、王军 |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吴秋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于 2026 年 10 月 17 日起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秋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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