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明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明臻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王明臻先生历任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明臻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 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 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王明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王明臻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认为王明臻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明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王明臻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无异议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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