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方1 | 名称 | 复星健康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5,000万元 | |
|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折合人民币192,936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被担保方2 | 名称 | 复星雅立峰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30,000万元 | |
|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83,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被担保方3 | 名称 | 健嘉东麟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100万元 | |
|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2,2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被担保方4 | 名称 | 蚌埠健嘉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100万元 | |
|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2,635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被担保方5 | 名称 | 武汉健嘉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616.3722万元 | |
|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5,05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被担保方6 | 名称 | 成都健嘉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513.6426万元 | |
|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2,264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被担保方7 | 名称 | 北京健嘉 |
| 本次担保金额 | 人民币1,027.2870万元 | |
|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人民币5,461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 | 人民币0元 |
|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 | 折合人民币1,831,534万元 $^{1}$ |
| 对外担保金额占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7.58% |
| 风险提示 | 本次担保中,部分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6 年10 月16 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与光大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由复星健康向光大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于该协议签订前因融资已对光大银行形成且尚未清偿的债务余额纳入并占用该额度),授信期限自 202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9 日。同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一》,约定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该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包括:(1)由复星健康之其他方股东盘李琦、恒生实业、林俊杰分别质押其持有的复星健康股权,(2)由复星健康之间接股东宁波砺星、宁波砺坤<sup>2</sup>分别质押各自持有的宁波砺定<sup>3</sup>的合伙份额,及(3)由复星健康质押其他应收款。
2、2026 年10月15 日,控股子公司复星雅立峰与大连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复星雅立峰向大连银行申请期限 96 个月、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贷款。同日,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系借款方复星雅立峰之直接控股股东)与大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二》,约定由复星安特金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复星雅立峰与大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复星雅立峰将以其在建工程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3、2026 年 10 月 15 日,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三》,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健嘉东麟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7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健嘉东麟的另一方股东南京嘉创将质押其所持有的健嘉东麟10%的股权、按对健嘉东麟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2026 年10 月15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与徽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四》,约定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蚌埠健嘉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9 年10 月15日期间(包含首尾两日)与徽商银行所签订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1,100 万元,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蚌埠健嘉的另一方股东安徽浅草湾将质押其所持有的蚌埠健嘉 40%的股权、按对蚌埠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5、2026 年10 月15 日,控股子公司武汉健嘉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武汉健嘉拟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18 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16.3722 万元。同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康复(即武汉健嘉之控股股东)与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五》,约定由健嘉康复为武汉健嘉于《融资回租合同》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武汉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武汉诚和瑞将质押其所持有的武汉健嘉 6%的股权、按对武汉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6、2026 年10 月14 日,控股子公司成都健嘉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成都健嘉拟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18 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513.6426 万元。2026 年10月15 日,健嘉康复(即成都健嘉之控股股东)与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六》,约定由健嘉康复为成都健嘉于《融资回租合同》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成都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淏玥玺医疗将质押其所持有的成都健嘉 4%的股权、按对成都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7、2026 年10 月15 日,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北京健嘉拟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18 个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2870 万元。同日,健嘉康复(即北京健嘉之控股股东)与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七》,约定由健嘉康复为北京健嘉于《融资回租合同》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北京健嘉的另一方股东中融盈通将质押其所持有的北京健嘉 4%的股权、按对北京健嘉的持股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已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本公司 2026 年 3 月 25 日、2026 年6 月 17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另行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股东会批准,自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即2026 年6 月16 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止,本集团可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0,00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sup>4</sup>、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截至 2026 年10 月16 日,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被担保方 | 已获批的担保额度5 | 已使用的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6 |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 | 3,000,000 | 385,494 | 2,614,506 |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 | 500,000 | 16,971 | 483,029 |
| 合计 | 3,500,000 | 402,465 | 3,097,535 |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复星健康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名称 | 复星健康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本公司、宁波砺定、盘李琦、林俊杰、佛山禅西城投、恒生实业、佛山禅高城创投分别持有其85.7951%、5.2224%、3.3335%、2.4800%、2.2331%、0.4893%、0.4466%的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胡航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5665993901 |
| 成立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 |
| 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82,783.5909万元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医疗卫生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医疗保健业、医疗教育业)的投资;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从事医院管理,提供医院管理咨询(除经纪)。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81,144 | 887,732 | |
| 负债总额 | 376,904 | 384,914 | |
| 资产净额 | 504,240 | 502,818 | |
| 营业收入 | 14,393 | 7,376 | |
| 净利润 | 3,990 | -1,563 |
(二)复星雅立峰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名称 | 复星雅立峰 |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复星安特金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玉慧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32786053B | ||
| 成立时间 | 2002年2月28日 | ||
| 注册地 |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4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生物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生产;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生产;SARS疫苗研究(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进口商品分销业务除外)。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未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54,185 | 164,312 | |
| 负债总额 | 105,624 | 113,470 | |
| 资产净额 | 48,561 | 50,841 | |
| 营业收入 | 52,768 | 13,180 | |
| 净利润 | 8,175 | -2,889 | |
(三)健嘉东麟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名称 | 健嘉东麟 |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南京嘉创分别持有其90%、1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邱斌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5MAE9Q9PW81 | ||
| 成立时间 | 2025年1月17日 | ||
| 注册地 | 江苏省南京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一般项目:医院管理;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体育健康服务;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病人陪护服务;紧急救援服务;办公服务;家政服务;殡葬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未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7,373 | 26,639 | |
| 负债总额 | 19,846 | 20,239 | |
| 资产净额 | 7,528 | 6,400 | |
| 营业收入 | 56 | 399 | |
| 净利润 | -472 | -1,128 | |
(四)蚌埠健嘉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名称 | 蚌埠健嘉 |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安徽浅草湾分别持有其60%、4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钟明贵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2MA8QR7L72A | ||
| 成立时间 | 2023年7月28日 | ||
| 注册地 | 安徽省蚌埠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食品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零售;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917 | 5,692 | |
| 负债总额 | 5,106 | 5,393 | |
| 资产净额 | 811 | 299 | |
| 营业收入 | 3,549 | 1,361 | |
| 净利润 | -360 | -512 | |
(五)武汉健嘉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名称 | 武汉健嘉 |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武汉诚和瑞分别持有其70%、3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邱斌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5MACM55CL84 | ||
| 成立时间 | 2023年6月29日 | ||
| 注册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餐饮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服务。一般项目:医院管理;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6,983 | 18,270 | |
| 负债总额 | 15,472 | 17,276 | |
| 资产净额 | 1,511 | 994 | |
| 营业收入 | 4,329 | 2,673 | |
| 净利润 | -1,427 | -517 | |
(六)成都健嘉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名称 | 成都健嘉 |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淏玥玺医疗分别持有其80%、2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王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6MADKOYYM8B | ||
| 成立时间 | 2024年5月21日 | ||
| 注册地 | 四川省成都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3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体育健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328 | 17,594 | |
| 负债总额 | 16,239 | 17,773 | |
| 资产净额 | 1,089 | -179 | |
| 营业收入 | 452 | 1,102 | |
| 净利润 | -2,151 | -1,268 | |
(七)北京健嘉
| 类型 | ☑法人□其他____(请注明) | ||
| 名称 | 北京健嘉 | ||
| 上市公司对其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健嘉康复、中融盈通分别持有其80%、2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九霞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MACMW36W1E | ||
| 成立时间 | 2023年6月9日 | ||
| 注册地 | 北京市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药品批发;药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药品零售。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物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体育健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软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体口径)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9,017 | 55,898 | |
| 负债总额 | 48,169 | 58,401 | |
| 资产净额 | 847 | -2,503 | |
| 营业收入 | 2,356 | 2,353 | |
| 净利润 | -6,025 | -3,350 | |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向光大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0 万元授信额度(于该协议签订前因融资已对光大银行形成且尚未清偿的债务余额纳入并占用该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复星健康依约应向光大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提前到期或展期)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一》自2026 年10 月16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二》
1、由复星安特金为复星雅立峰向大连银行银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复星雅立峰依约应向大连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二》自2026 年10 月15日起生效。
(三)《保证合同三》
1、由健嘉医疗为健嘉东麟于2026 年10月9日至2029 年11 月27 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1,100 万元。
2、保证范围:健嘉东麟依约应向交通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按每笔债务分别计算,即自该笔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生效:《保证合同三》自2026 年10 月15日起生效。
(四)《保证合同四》
1、由健嘉医疗为蚌埠健嘉于 2026 年 10月 15日至 2029 年 10 月15 日期间与徽商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1,100 万元。
2、保证范围:蚌埠健嘉依约应向徽商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按每笔债务分别计算,即自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展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四》自2026 年10 月15日起生效。
(五)《保证合同五》
1、由健嘉康复为武汉健嘉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所涉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16.3722 万元。
2、保证范围:武汉健嘉依约应向海通恒信支付的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五》自2026 年10 月15日起生效。
(六)《保证合同六》
1、由健嘉康复为成都健嘉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所涉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13.6426 万元。
2、保证范围:成都健嘉依约应向海通恒信支付的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六》自2026 年10 月15日起生效。
(七)《保证合同七》
1、由健嘉康复为北京健嘉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业务所涉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2870 万元。
2、保证范围:北京健嘉依约应向海通恒信支付的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自《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生效:《保证合同七》自2026 年10 月15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被担保方限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本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10 月16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1,831,534 万元,约占 2025 年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7.58%;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
截至 2026 年10 月 16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释义
| 安徽浅草湾 | 指 | 安徽浅草湾商贸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1、复星健康 | 指 | 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2、复星雅立峰 | 指 | 复星雅立峰(大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3、健嘉东麟 | 指 | 南京健嘉东麟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4、蚌埠健嘉 | 指 | 蚌埠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5、武汉健嘉 | 指 | 武汉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6、成都健嘉 | 指 | 成都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方7、北京健嘉 | 指 | 北京健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 本公司 | 指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
| 大连银行 | 指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口支行 |
| 复星安特金 | 指 | 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佛山禅西城投 | 指 | 佛山市禅城区禅西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佛山禅高城创投 | 指 | 佛山市禅高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光大银行 | 指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海通恒信 | 指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淏玥玺医疗 | 指 | 淏玥玺医疗管理(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恒生实业 | 指 | 深圳市恒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徽商银行 | 指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荣支行 |
| 健嘉康复 | 指 | 上海健嘉康复科技有限公司 |
| 健嘉医疗 | 指 | 健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交通银行 | 指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 南京嘉创 | 指 | 南京嘉创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宁波砺定 | 指 | 宁波砺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砺坤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砺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砺星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砺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武汉诚和瑞 | 指 | 武汉诚和瑞健康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中融盈通 | 指 | 北京中融盈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保证合同一》 | 指 | 2026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二》 | 指 | 2026年10月15日,复星安特金与大连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三》 | 指 | 2026年10月15日,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四》 | 指 | 2026年10月15日,健嘉医疗与徽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五》 | 指 | 2026年10月15日,健嘉康复与海通恒信签订的关于武汉健嘉的《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六》 | 指 | 2026年10月15日,健嘉康复与海通恒信签订的关于成都健嘉的《保证合同》 |
| 《保证合同七》 | 指 | 2026年10月15日,健嘉康复与海通恒信签订的关于北京健嘉的《保证合同》 |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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