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1 月 2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 日 15:00—2026 年 11 月 2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普通股 | 920414 | 欧普泰 | 2026年10月27日 |
2.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将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958 号天地科技广场 1 号楼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制度〉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00、2.00);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1.00、2.00);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现场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本公告附件。
2.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6 年10月29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958 号天地科技广场 1 号楼 16 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晓红 联系电话:021-52659337 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958 号天地科技广场 1 号楼 16 楼 电子邮箱:investor@optjt.cn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 2026年第三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如适用) | ||||
| 1.00 |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制度〉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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