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年10 月15 日,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89,357 股股份,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回购专户中股份的来源
(一)第一次回购方案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第一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开始,至 2023年 6月8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第一次回购方案中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 ,该次回购公司股份500,000 股,占届时公司总股本的 0.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第一次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第二次回购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和202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第二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6 月8 日开始,至 2023年 9 月25 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第二次回购方案中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9.99% ,该次回购公司股份 499,964股,占届时公司总股本的 0.6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9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第二次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三)第三次回购方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第三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年9月22日开始,至2024年3月21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第三次回购方案中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60.10% ,该次回购公司股份300,505股,占届时公司总股本的 0.3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第三次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通过上述三次回购方案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 1,300,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 ,占上述三次股份回购方案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86.70% ,最高成交价为 12.85 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最低成交价为8.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203,560.2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使用及剩余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年8 月26 日、2024年 9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 20 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的议案》(简称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实施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其中股票期权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4年9 月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公司于2025年10 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30 名激励对象行权,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上述行权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789,862 股。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 号——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鉴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按披露用途使用的,应当予以注销。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789,862股,其中489,357 股已满三年,300,505股尚在三年有效期内。现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届满的489,357股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上述股份注销后,回购专用户中剩余300,505股将继续用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使用。
本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股份注销及工
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9,748,171 股变更为79,258,814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股份类别 | 注销前 | 变动数量(股) | 注销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622,641 | 30.88% | 0 | 24,622,641 | 31.07%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125,530 | 69.12% | -489,357 | 54,636,173 | 68.93% |
| 合计 | 79,748,171 | 100.00% | -489,357 | 79,258,814 | 100.00% |
注: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情况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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