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 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 项目合伙人 | 曹伟 | 2015年3月 | 2024年10月 | 2021年10月 | 2024年10月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郑钢 | 1999年12月 | 1999年1月 | 1999年12月 | 2024年1月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谢嘉 | 2014年3月 | 2008年1月 | 2014年3月 | 2024年10月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曹伟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4-2025 年度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钢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3-2025 年度 |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3-2024 年度 |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2023-2025 年度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嘉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3-2025 年度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3-2025 年度 |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3-2025 年度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3-2025 年度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4-2025 年度 |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3 年度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5 年度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4-2025 年度 |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4-2025 年度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2025 年度 | 2026 年度 | 增减% | |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100.00 | 100.00 | 0.00 |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35.00 | 35.00 | 0.00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鉴于本公司多年来一直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的审计事务所,且立信在从事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经本审计委员会审议,我们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 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审计委员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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