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健康”或“子公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2,500 万元。
就上述授信事项,公司拟为天宸健康提供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00 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且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门名称的议案》
因法务部同时承担合规职能,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公司将法务部的名称调整为法律合规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 年11 月3 日(星期二)下午召开,会议的有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办。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36。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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