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16日15:00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0,258,13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8.35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7,256,93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7.74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01,20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61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01,20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61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01,20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610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 1.00《关于调整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同意 89,302,4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11%;反对76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6%;弃权 188,00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45,5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8.1561%;反对 76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5.5797%;弃权 188,0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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