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德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德元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朱德元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
朱德元先生简历
1973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电力学院电厂热能动力设备专业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2005 年7月至2008 年3月历任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检修公司锅炉队副主任、党支部书记,2008 年3月至2013 年7月历任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一级职员、副主任,2013 年7月至2017 年7月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2017 年7月至2021 年7 月任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主任,2021 年7 月至 2025 年9月任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5 年9 月至2026 年9月任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在电力行业具有33 年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德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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