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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科技: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年 10 月 1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实施进展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0月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417,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0月14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10 月15日,公司召开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设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6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并于 2026年 5月 6日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0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32,321,471.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股转增 3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 38,785,76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68,524,738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417,000 股增加至 542,100 股。

(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6年 10 月 15 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5、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在履行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未展期的, 自行终止。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在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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