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租入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充 AI云算力资源池并服务在手订单,公司全资子公司并行云(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外购模式与上游算力供应商天津晟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租入 GPU 算力资源,租用期限三年,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3,328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通过共建模式和外购模式构建算力资源池。本次拟采购的 算力资源系公司在外购模式下,与上游算力供应商签订算力资源采购协议,通过对接调试将该部分 GPU 算力资源纳入公司算力服务平台,并根据下游客户的计算需求提供算力服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定,本项采购按照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形式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采购事项不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租入GPU 算力资源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45,971.58 万元,本次拟签署的 GPU 算力租赁服务合同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3 条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天津晟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东路 20号滨海金融街E5-D-3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2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郑有鹏
实际控制人:苟龙龙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代理记账;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日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珠宝首饰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实缴资本:2,500 万元
财务状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总资产:94,167,531.12 元
净资产:28,809,434.76 元
营业收入:71,706,370.00 元
净利润:416,567.11 元
以上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GPU算力资源
2、交易标的类别:使用权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境内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为 GPU算力资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定,本项采购按照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形式进行会计处理。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 GPU算力资源,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系 GPU算力服务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系参考相关算力资源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相对方:天津晟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GPU算力资源
3、服务期限:36个月
4、算力资源服务费结算方式:
设备全部交付并通过测试后开始计费,甲方需在 5工作日内支付两个月押金(人民币1,296万元),并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人民币648万元),甲方按照实际使用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自第二个月起,甲方应于前一期服务费使用完毕之日的 10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下一期(一个月)的服务费人民币648 万元,后续每月预付费用依此类推。
5、交付时间:拟于2026年10月16日起正式计费,具体视乙方邮件正式通知甲方时间为准。
6、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逾期超过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的,乙方应退还已收取但尚未实际产生的服务费、预付款及押金,并配合甲方完成数据、模型及配置迁移。因乙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剩余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租金。
(3)合同因甲方重大违约提前解除的,甲方应结清已实际产生的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费用,费用为剩余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租金;甲方支付的押金和预付未消费的费用,乙方需在 3个工作日内退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逾期,每逾期一日,按照应退款项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乙方收回设备时应配合甲方完成数据迁移,并不得扣留或擅自删除甲方数据,如强制收回,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附生效条件约定: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股 东会审议批准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算力服务及算力运营服务提供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根据算力资源来源分类,可分为公司向外部算力资源提供商采购的外购算力和共建模式下形成的自有算力,二者共同组成公司算力资源池。2023 年以来,以“生成式预训练模型”及“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为代表的AI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为进一步扩充公司 AI云算力资源池,服务当前在手订单用户,公司拟进行本次 GPU算力资源采购。
本次拟采购的 GPU 算力资源系公司在外购模式下,与上游算力供应商签订算力资源采购协议,通过对接调试将该部分 GPU 算力资源纳入公司算力服务平台,并根据下游客户的计算需求提供算力服务。本次采购 GPU 算力资源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采购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交易对方经营状况变化、技术迭代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相关资源,最大限度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子公司拟与天津晟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