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0 月14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具体详见北交所官网(https://www.bse.cn/)“发行上市”之“审核项目动态”之“再融资”。
公司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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