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任京暘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赵国辉、郭帅、牟浴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的部分/全部权益,对应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 38,000 份,公司拟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拟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 万股限制性股票及 5.8 万份股票期权,并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版图,完善产业布局,整合优质行业资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盈利能力,助力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落地,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15亿元,公司拟出资 2,000 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1.3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任京暘、翁启南、孔龙凤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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