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10 月 14 日,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38,000 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6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65)等相关公告。
2、2026 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公司动态公告栏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认定的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和拟认定的核心员工提出的异议。
3、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并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7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73)。
4、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权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 2026 年9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79)、《关于调整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关于向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等相关公告。
6、202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86)。
7、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并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8、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 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公司动态公告栏对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9、2026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88)。
10、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期权及预留部分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的部分/全部权益,对应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 38,000 份,公司拟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及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经核查,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38,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授予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4. 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