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4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10 月20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41%。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8月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买卖的行为。
4、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9月30 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 年10 月11 日。
6、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11 月19 日。
7、2026 年9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 名离职激励对象王\*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2026 年9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 月20 日。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19 日,上市日为2024 年10月11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6年10 月10 日届满。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解除限售: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1)2024年及2025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74亿元;(2)临床前项目:2024至2025年度累积申报并获得受理的药物IND申请不少于7个。 | (1)2024年营业收入人民币37.21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人民币43.88亿元,合计81.09亿元;(2)2024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药物IND申请为13个,2025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药物IND申请为16个,合计29个;综上所述,以上两项均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4 |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 激励对象为1名董事、总经理及4名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考核结果为优秀,解锁比例为100%。 | |
|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 个人层面系数 | ||
| 优秀 | 100% | ||
| 良好 | |||
| 合格 | 70% | ||
| 不合格 | 0% | ||
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严庞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严庞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综上所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0,000 股。根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 年9 月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4.10 元/股调整为13.955 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鉴于 1 名原激励对象王\*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6 年9月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 名离职激励对象王\*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 年前三季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3.955 元/股调整为12.89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10 月20 日;
(二)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 人;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41%。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次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 严庞科(董事、总经理) | 2,000,000 | 600,000 | 600,000 | 0 | 800,000 |
| 核心业务技术骨干(4人) | 3,100,000 | 930,000 | 930,000 | 0 | 1,240,000 |
| 离职人员-暂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1人) | 700,000 | 210,000 | 0 | 490,000 | 0 |
注:(1)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6 人,本次拟回购注销 1 人,故本次可解除人员为 5 人;
(2)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严庞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严庞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激励对象严庞科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份结构变动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603,905,872 | 52.93 | 0 | 1,530,000 | 602,375,872 | 52.80 |
| 高管锁定股 | 578,871,362 | 50.74 | 0 | 0 | 578,871,362 | 50.74 |
| 首发后限售股 | 20,974,510 | 1.84 | 0 | 0 | 20,974,510 | 1.84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4,060,000 | 0.36 | 0 | 1,530,000 | 2,530,000 | 0.22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36,986,608 | 47.07 | 1,530,000 | 0 | 538,516,608 | 47.20 |
| 三、总股本 | 1,140,892,480 | 100.00 | 1,530,000 | 1,530,000 | 1,140,892,480 | 100.00 |
注:1、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变动前的数据为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6年 10 月 14 日的数据,本次变动后的具体数据以中登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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