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9 月15 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共分配现金红利2,621,829.65元(含税)。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9,094,1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00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0315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007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35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10 月22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10 月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10 月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苏州市吴中越溪前珠路5号
咨询联系人:张悦焱
咨询电话:0512-68252194
电子邮箱:zqb@eeti.cn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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