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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