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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股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734,100 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8,398,40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 4,734,100 股后的总股本 473,664,3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049,645.3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即 ( 473,664,302÷10×1.5 )÷478,398,402=0.1485156 元/股。因此,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5156 元/股。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且已获公司2026年 8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实施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8,398,40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 4,734,100 股后的总股本 473,664,3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0.15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0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96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202*****625韩丽梅
302*****112蒿文朋
402*****951田洪池
508*****828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473,664,302÷10×1.5)÷478,398,402=0.1485156 元/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515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有庆、左义娜

咨询电话:0535-8866557

传真电话:0535-8831026

电子邮箱:zuo.yina@chinadawn.cn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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