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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三德冠精密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冠”)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授信业务需要,于2026 年10 月14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三德冠与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信用保证。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为三德冠提供 8,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按照持股比例49%为三德冠本次授信额度提供信用保证,三德冠其他股东楼宇星、吕亚以及珠海市三德冠高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信用保证。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5月20 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三德冠提供不超过74,970 万元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叁仟玖佰贰拾万元整(大写)为限。保证人确认,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5,970 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531,0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及其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74,97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8.42%;公司为子公司授信相关业务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为 496,14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56.02%。

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余额为148,761.66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6.80%。由于担保义务是在子公司实际发生授信业务(如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时产生,因此公司实际需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为148,761.66 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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