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 月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 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8,32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安排,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57,027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1,404,377 股”变更为“430,209,03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140.4377 万元”变更为“43,020.9030 万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140.4377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020.9030万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31,404,377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30,209,030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对比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