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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的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 号 502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青松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5 人,代表股份245,817,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5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232,673,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4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 人,代表股份13,143,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3,143,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4 人,代表股份 13,143,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6%。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
1.00关于补选胡月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5,591,51699.9082%130,9000.0533%94,7000.0385%0同意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918,01798.2836%130,9000.9959%94,7000.7205%0
2.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5,577,91699.9027%126,9000.0516%112,3000.0457%0同意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904,41798.1801%126,9000.9655%112,3000.8544%0

胡月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熊孟飞和李安琪律师通过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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