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 13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13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1 栋A座15 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熊科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1 人,所持股份64,154,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4.89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0 人,所持股份3,904,9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3%。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所持股份 136,9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31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64,017,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82%。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公司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3,783,295 | 99.4211% | 43,900 | 0.0684% | 327,500 | 0.5105%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533,530 | 90.4889% | 43,900 | 1.1242% | 327,500 | 8.3868%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朱幼林律师、李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恩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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