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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ST康乐: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北京市丰台区企业庭外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于近日决定受理债权人对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卫士”或“公司”)的庭外重组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庭外重组顾问(以下简称“重组顾问”)。为顺利推进公司庭外重组工作,公司及重组顾问现向康乐卫士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公告。

康乐卫士债权人请于 2026 年11月15 日前(含当日)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同时发送债权申报材料扫描件。申报债权时,债权人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债权申报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请见债权申报指引。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资料,请债权人登录网址查阅并下载,网址:

https://www.klws.com/Index/news/news\_info/id/102.html。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律师、兰律师

联系电话:010-67837179

邮箱:klwscz@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 号A2 幢201、202

特此通知。

风险提示:

重组中心系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批准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业务受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主管和指导,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

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债权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和北交所官网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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