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 8.3.2条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2026年9月19 日以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作为被申请人被 12 名员工提起劳动仲裁案件共 12 件,涉案金额合计1,278,841.58元(其中12件均已达成调解,已结案件总金额 1,278,841.5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81% 。
除上述劳动纠纷外,公司还因合同纠纷涉及1 起仲裁和1 起诉讼,涉及金额合计 9,452,096.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5.52% 。
单位:元
| 案由 | 未结案件 | 已结案件 | |
| 仲裁(含劳动仲裁) | 金额 | 备注 | |
| 合同纠纷 | 9,423,755.00 | 28,341.00 | - |
| 劳动争议纠纷 | - | 1,278,841.58 | - |
| 合计 | 10,730,937.58 | ||
以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 10,730,937.5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0.33% 。
本次公司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以上且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事项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书、仲裁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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