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 13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经公司审慎核查,原公告中关于刘志聪先生辞职报告生效时间表述需予以更正,现将更正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刘志聪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辞去职务外,刘志聪先生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更正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志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但会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董事会增补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辞去职务外,刘志聪先生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刘志聪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以外,原公告其余全部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严谨性。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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