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现行《运作办法》实施12年来的首次系统性修订,征求意见稿共九章六十六条,并设置1年过渡期。
这次“大修”改了什么?对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门槛“双降”:从2亿到5000万
最受关注的,是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的大幅下调:股票基金、混合基金、FOF基金成立门槛,拟从规模2亿元、份额2亿份分别降至5000万元、5000万份,降幅达75%;固收类基金门槛不变。
过去,2亿元的门槛让不少管理人在市场低位“想发发不出”,客观上助推了高位扎堆发行的行业惯性。门槛降低后,低位布局、逆势发行变得更可行,也有利于减少"帮忙资金"保成立的现象。
同时,非FOF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30%,FOF被允许投资ETF联接基金,"固收+"等含权产品的配置空间明显拓宽。
拆除“3年2亿”清盘红线
另一大看点是发起式基金退出机制的优化。现行规则下,发起式基金成立满3年、规模不足2亿元即须强制清盘,这条"红线"曾让不少长期逻辑扎实、但短期规模不达标的产品无奈离场。
本次修订删除了这一规定,将发起式基金退出门槛与普通基金拉平,对养老FOF、偏股型产品等需要长期培育的品种是重大利好。
“迷你基金”监管也同步完善:管理人选择持续运作迷你基金的,需自行承担固定费用,同时要求基金合同约定低规模强制退出机制,在“给机会”与“保护持有人”之间寻求平衡。
征求意见稿要求管理人强化逆周期布局管理,不得在同一渠道密集发行同类风格产品诱导频繁申赎;行业主题基金须以可识别、可量化的方式界定投资方向,直指"风格漂移"顽疾;行政处罚力度同步提高。
国金证券非银首席舒思勤:修订意做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
国金证券非银行业首席分析师舒思勤在最新行业点评中指出,本次修订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配套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延续了壮大权益基金、遏制风格漂移、压实管理人责任的监管思路。
舒思勤认为,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提高非FOF产品投资其他基金比例上限、加强逆周期布局管理等优化,将推动含权类产品发展,做好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在丰富财富管理产品、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将推动行业合规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后改革效果不及预期;配套政策推进不及预期;权益市场极端波动风险。
资料来源:证监会官网、国金证券研究所行业点评(分析师:舒思勤,S1130524040001;洪希柠,S11305250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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