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8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126,513,424.58元(含税)调整为128,248,479.24元(含税)。
●调整原因:自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6年9月28日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289.8008万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截至2026年10月13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15,955,757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80元(含税)。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4,025,970,36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68,853,765股后为3,857,116,603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126,513,424.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减持/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1日和202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方大炭素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2026 年9 月 28 日公司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5,289.8008 万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截至2026年 10 月13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15,955,757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拟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80 元(含税)。截至2026 年10月 13 日,公司总股本4,025,970,36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15,955,757 股 后 为 3,910,014,611 股 , 以 此 计 算 公 司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128,248,479.24 元(含税)。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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