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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回购股份报告书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非限售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7 元/股(含)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

6、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76,470 股至 1,764,70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至 0.7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明确的减持计划,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情况确定实际回购价格。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用途拟回购股份数量(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限下限上限下限上限下限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764,7051,176,4703,000.002,000.000.75%0.50%

注:拟回购股份数量为按照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的数据,具体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在综合分析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决定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回购前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806,4420.77%2,982,9121.27%3,571,1471.52%
无限售条件股份233,116,66999.23%231,940,19998.73%231,351,96498.48%
股份总数234,923,111100%234,923,111100%234,923,111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69,854.7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28,236.44 万元,流动资产为 107,980.86 万元。按 2026 年 6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 3,000 万元(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分别为 1.77%、2.34%、2.78%。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1、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作出调整(但不包括对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上限的调整,该等调整须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2026 年8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公司于2026 年8 月27 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 年8月2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3、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三)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根据公司目前资金规划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及时筹措到位。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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