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ST宁视
公告编号:2026-54
宁波 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拟聘任众华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其对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 5幢 1088室。众华自 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 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
众华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万元。众华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张世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庆,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董顶立,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世盛先生曾在2024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张世盛 | 2024年11月28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项目/警示函 |
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对本次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张世盛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庆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董顶立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众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连续 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5年的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后,拟聘任众华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众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相关资质文件;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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