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26-015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中审众环因2026 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变动等原因,不能完成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辞任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公司通过公开方式,选聘中名国成为公司2026 年度新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12 月1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 号恒基中心一座910 单元
(5)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95 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 5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23 人。
(7)2025 年经审计收入总额 50162.8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7502.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964.51 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名国成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 5015.12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2次。
中名国成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红,1999 年 12 月 26 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 2024 年10 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曾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国有企业发债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钱承林,1999 年5月18 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执业 27年,具有丰富的财务审计工作经验。担任过南京奶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金控供应链有限公司等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历任江苏苏盛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南京苏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南京宁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25 年 12 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任高级项目经理。202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鹏,2018年5月27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 2024年12 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具有7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三年任质控部负责人,复核国有企业发债年报等业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参照有关收费标准计算,比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9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该所为公司提供了2024 年度、2025 年度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审众环因2026 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变动等原因,不能完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决定辞任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公司通过公开方式,选聘中名国成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经核查,认为中名国成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及职业素养,具备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名国成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0 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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