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聘任副总经理的具体情况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 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军亮先生、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军亮先生、刘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马军亮先生、刘伟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军亮先生、刘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董事、副总经理离任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登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登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登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登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张登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4 年5月23 日至2027 年5月22 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张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张登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简历:
1、马军亮,出生于1977 年,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外交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20年3月至 2025 年4月,任中睿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 年5月至2026年9月,任云视链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军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伟,出生于1982 年,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机构;2016 年至2020 年,先后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合规部副总裁,兼任中信产业基金风控合规总监;2020 年10 月至 2026 年8 月,任北京磐煜企业管理中心(CPE 源峰)派驻投资企业法律合规总监并兼任业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刘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