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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或“公司”)于2026 年6月17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董事兼财务总监倪海龙先生、副总经理陈平先生、李俊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7月10 日至2026 年10 月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150,015.00 股(占总股本的0.0539%、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0558%)、82,125.00 股(占总股本的 0.029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0306%)、271,560 股(占总股本的 0.0976%、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1011%)。

公司于近日收到前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各股东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①倪海龙先生所持有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②陈平先生所持有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③李俊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情况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倪海龙集中竞价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10月9日10.9790,060.000.0324%0.0335%
陈平集中竞价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9日11.4539,100.000.0141%0.0146%
李俊集中竞价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10月8日10.61271,560.000.0976%0.1011%
注:1、李俊先生并非海顺新材5%以上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非海顺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对所持股票进行减持时仅需对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进行披露,李俊先生持有此部分股份为271,560股。2、李俊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合计减持332,060股,其中:271,560股为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需要减持预披露)、60,500股为通过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及取得前述股份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下简称“其他来源”)(无需减持预披露),上表填列的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等事项均为271,560股对应的数据。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股份性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倪海龙合计持有股份600,060.000.2157%0.2234%510,000.000.1833%0.18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0,015.000.0539%0.0558%59,955.000.0216%0.0223%
有限售条件股份450,045.000.1618%0.1675%450,045.000.1618%0.1675%
陈平合计持有股份328,500.000.1181%0.1223%289,400.000.1040%0.10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2,125.000.0295%0.0306%43,025.000.0155%0.0160%
有限售条件股份246,375.000.0886%0.0917%246,375.000.0886%0.0917%
李俊合计持有股份527,060.000.1895%0.1962%195,000.000.0701%0.07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7,060.000.1895%0.1962%195,000.000.0701%0.072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注:1、李俊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合计减持 332,060 股,其中:271,560 股为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需要减持预披露)、60,500 股为其他来源取得的股份(无需减持预披露)。 2、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若分项数合计与总数出现差异,均因为四舍五入存在尾差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董事兼财务总监倪海龙先生、副总经理陈平先生减持股份数低于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数量上限,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李俊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合计减持332,060 股,超出了减持计划中披露的271,560 股,主要系:李俊先生并非海顺新材 5%以上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非海顺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对所持股票进行减持时仅需对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进行披露,李俊先生持有此部分股份为271,560 股。超出的60,500股为其他来源取得的股份,李俊先生可对超出部分自由减持。

综上,李俊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减持的股份除了包含减持计划中披露的271,560 股外,还包含其他来源无需减持预披露的60,500 股;除此之外,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的各位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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