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总经理杨涛先生、拟聘任副总经理周毅先生、常永峰先生、拟聘任董事会秘书杨子嫣女士及拟聘任财务负责人苏海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其中杨涛先生、苏海军先生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但考虑杨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及核心技术人员,长期深耕国产操作系统领域,具备扎实的技术理论功底与产业实践经验,自公司成立以来带领团队完成多项核心技术攻关并取得显著成果,推动了公司核心产品在特种、电力等关键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为公司长期战略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对公司经营稳定、技术创新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苏海军先生长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统筹管理公司财务工作,在维护公司财务体系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受到相关处罚后,杨涛先生、苏海军先生已进行深刻反省和认真总结,严格落实整改,合规经营与规范履职意识有效提升,且公司持续强化内控监督、合规培训,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除前述公开谴责外,杨涛先生、苏海军先生没有其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因此,提名杨涛先生、苏海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除此之外,其他拟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杨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毅先生、常永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子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苏海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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