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月30 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10月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胡明华先生、李翔先生、王晓东先生、戴寅女士、戴丽女士和刘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一);同意提名周钧明先生、吴家寅先生和陈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二)。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将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九名当选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提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标准为:
1、公司董事分为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非执行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报酬;执行董事的年度基本薪酬根据其所兼任的高管职务确定,年度绩效薪酬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考核确定,此外不再以董事职务取得报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工作津贴为人民币12 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2、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董事的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税款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一项议案和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第一项议案须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9)。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一: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明华,男,1972 年12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3 年7 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农委办公室调研员,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宣传部事业管理处处长、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市文化事业管理处)主任(处长),崇明区副区长,闵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胡明华先生与公司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翔,男,1971 年 7 月生,大学,文学学士,主任记者,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文汇报经济部记者、副主任,专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阅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李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晓东,男,1977 年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4 年加入绿地集团至今,先后担任绿地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现任绿地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
王晓东先生与公司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戴寅,女,1974 年11 月出生,研究生,法学硕士,记者,中共党员,200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星期三》社记者、新闻中心副主任、执行总监、主编助理、副主编,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资产运营部常务副主任、主任、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戴寅女士与公司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戴丽,女,1973 年8月出生,研究生,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 年7 月参加工作。曾任南阳理工学院实习助教,河南南阳海关科员,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集团党政办公室法务主管、经济管理部投资运营主管、宣传员(副处级),上海报业集团资产运营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戴丽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航,男,1969 年 12 月出生,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MBA,中共党员,19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上海浦东美术广告公司广告部经理兼媒介部经理,上海新大陆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户外总监,上海东外滩逸飞文化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陆家嘴装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陆家嘴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陆家嘴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总监,上海陆家嘴东外滩花园经营中心副总经理,上海白玉兰婚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东海文化影视娱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裁。
刘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93,360 股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钧明,男,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3 年8月参加工作,1993 年加入民主建国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3 年 8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务处副处长;199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百联集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10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职,现已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瀚博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钧明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家寅,男,1986 年出生,民族汉,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0 年参加工作。2010 年至今任职于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现任该律所合伙人。2020 年2022 年期间,挂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吴家寅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雷,男,1973 年出生,民族汉,研究生学历,群众,1999 年参加工作。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德勤任职高级咨询顾问;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5月在汇丰银行任职投资银行部经理;2005 年5 月至 2006 年6月在美林亚太任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6 年6月至2010 年8月在摩根士丹利亚洲任职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10 年 8 月至 2014 年 7 月在博华资本任职执行董事;2014 年 7月至 2015 年 9 月在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2024 年 9 月先后在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投资总监、执行副总裁兼联银创投董事长。
陈雷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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