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
新华传媒XINHUAMEDIA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目 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3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会设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股东会在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会会议秩序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尤其是维护因故未能出席股东会股东的权益,本次股东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会设“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议程。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的,请于会前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送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按所登记的编号依次进行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言时应先报告自己的姓名或名称、所持的股份数额,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会议案阐述观点或建议,每位股东可发言2 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以5 分钟为限,第二次发言的时间以3分钟为限,本次股东会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人数合计不超过5 人次。
七、本次会议须表决通过的议案均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会议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十、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模式,会场内请勿吸烟。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10 月28 日(周三)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331 号中金国际广场A 楼8 层大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议程:
一、 审议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
五、 大会进行现场投票
六、 宣读大会投票统计结果
七、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之一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拟确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标准为:
1、公司董事分为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非执行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得报酬;执行董事的年度基本薪酬根据其所兼任的高管职务确定,年度绩效薪酬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考核确定,此外不再以董事职务取得报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工作津贴为人民币12 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2、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董事的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税款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 件 之 二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于近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议启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第十届董事会和持股 1%以上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提名胡明华先生、李翔先生、王晓东先生、戴寅女士、戴丽女士和刘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如下:
胡明华,男,1972 年12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3 年7 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农委办公室调研员,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宣传部事业管理处处长、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市文化事业管理处)主任(处长),崇明区副区长,闵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胡明华先生与公司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翔,男,1971 年7 月生,大学,文学学士,主任记者,中共党员,1994 年7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文汇报经济部记者、副主任,专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阅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李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晓东,男,1977 年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4 年加入绿地集团至今,先后担任绿地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现任绿地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本公司副董事长。
王晓东先生与公司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戴寅,女,1974 年11 月出生,研究生,法学硕士,记者,中共党员,2000年8 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星期三》社记者、新闻中心副主任、执行总监、主编助理、副主编,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资产运营部常务副主任、主任、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戴寅女士与公司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戴丽,女,1973 年8 月出生,研究生,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南阳理工学院实习助教,河南南阳海关科员,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集团党政办公室法务主管、经济管理部投资运营主管、宣传员(副处级),上海报业集团资产运营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戴丽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航,男,1969 年12 月出生,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MBA,中共党员,1991年7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上海浦东美术广告公司广告部经理兼媒介部经理,上海新大陆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户外总监,上海东外滩逸飞文化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陆家嘴装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陆家嘴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陆家嘴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总监,上海陆家嘴东外滩花园经营中心副总经理,上海白玉兰婚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东海文化影视娱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裁。
刘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 93,360 股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六名当选非独立董事将与三名当选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文件之三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于近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议启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第十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周钧明先生、吴家寅先生和陈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如下:
周钧明,男,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3 年8 月参加工作,1993 年加入民主建国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3 年 8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务处副处长;1997 年12 月至2010 年 3 月在百联集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10 年 3 月至2023 年3 月任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职,现已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瀚博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钧明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家寅,男,1986 年出生,民族汉,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0 年参加工作。2010 年至今任职于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现任该律所合伙人。2020 年2022 年期间,挂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吴家寅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雷,男,1973 年出生,民族汉,研究生学历,群众,1999 年参加工作。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德勤任职高级咨询顾问;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5月在汇丰银行任职投资银行部经理;2005 年5 月至2006 年6 月在美林亚太任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6 年6 月至2010 年8 月在摩根士丹利亚洲任职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10 年8 月至2014 年7 月在博华资本任职执行董事;2014 年7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2024 年 9 月先后在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投资总监、执行副总裁兼联银创投董事长。
陈雷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三名当选独立董事将与六名当选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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