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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管理架构,压缩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管理效率,实现内部资源有效共享,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卧龙电气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供应链”)。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卧龙供应链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卧龙供应链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 年 10 月 13 日起 45 天内,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复兴西路 555 号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人:戴芩、李赛凤

(3) 邮政编码:312300

(4) 联系电话:0575-82176628

(5) 传真号码:0575-82176636

3、其他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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