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10 月1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 1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0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9,895,47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9,895,47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897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897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49,862,449 | 99.9338 | 10,369 | 0.0207 | 22,660 | 0.0455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49,827,449 | 99.8636 | 46,069 | 0.0923 | 21,960 | 0.0441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9,501,017 | 99.6535 | 10,369 | 0.1087 | 22,660 | 0.2378 |
| 2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9,466,017 | 99.2864 | 46,069 | 0.4832 | 21,960 | 0.2304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琪炜 王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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