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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目录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9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会议出席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将于2026年10月20日14:00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质询权、建议权等相关股东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或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或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或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的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按照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式和要求填写表决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将推举计票、监票成员,并在表决结果记录上签字。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0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 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 号楼8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的任期即将届满,且公司独立董事叶磊先生任期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及两名独立董事。

经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16.90%的股东天津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勇先生、吴一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共有两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 《选举赵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吴一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股东会予以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的任期即将届满,且公司独立董事叶磊先生任期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及两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纪刚先生、贾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纪刚先生、贾伟先生均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且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中谢纪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共有两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 《选举谢纪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贾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股东会予以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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