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 8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8日的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 号软件园2号楼20 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李敬茂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960,9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89,196,551 股,下同)的33.58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36,41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424,50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56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84,4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5,7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8,7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9,845,120 | 99.6135% | 115,800 | 0.3865% | 0 | 0 | 0 | 0 | 当选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968,650 | 94.4446% | 115,800 | 5.5554% | 0 | 0 | 0 | 0 |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烁君、姚晓雨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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