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昊信科达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信科达”)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2026 年7月9日至2026 年10 月9 日期间,欧昊集团未增持公司股份,昊信科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2,987,080.33 元(含交易费用)。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欧昊集团、昊信科达
(二)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欧昊集团持有公司 101,679,04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9%;昊信科达持有公司 90,9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三)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披
露过增持计划。
(四)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能源+算力”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6 年 7月 9日起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计划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七)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及承诺事项
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规定。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欧昊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期间,欧昊集团未增持公司股份,昊信科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增持股份金额为 2,987,080.33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 增持主体 | 增持前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欧昊集团 | 101,679,045 | 18.39% | 0 | 101,679,045 | 18.39% |
| 昊信科达 | 90,922 | 0.01% | 156,000 | 246,922 | 0.04% |
| 合计 | 101,769,967 | 18.40% | 156,000 | 101,925,967 | 18.43% |
注:相关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的结果。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实施主体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后续实施仍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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