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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任的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财务总监吴学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9月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吴学友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吴学友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财务工作平稳且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由指定人员徐智诚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徐智诚简历

徐智诚,女,1988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浙江创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6 年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徐智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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