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期预计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月 2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2026 年度向多家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申请总计不超过 2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的授信额度、分项额度及业务品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 4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021 号公告。
二、公司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截至 2026 年9月30 日,公司已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了综合授信额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期预计的综合授信额度已无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此,公司拟向多家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具体的授信额度、分项额度及业务品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新增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
1、2026 年已申请融资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2026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人 | 融资金额 | 融资方式 | 期限 | 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
| 1 | 北京康惠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 3,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6-4-24至2026-10-24 | 李红明、王雪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2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 4,500 | 流动资金贷款 | 2026-7-8至2027-7-7 | 李红明、王雪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3 | 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 500 | 流动资金贷款 | 2026-9-24至2027-9-24 | 十纪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4 | 北京康惠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经产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 | 融资租赁(直租) | 2026-6-29至2029-6-28 | 十纪科技、李红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5 | 北京康惠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9,952 | 融资租赁(直租) | 2026-8-27至2029-8-15 | 十纪科技、李红明、王雪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6 | 北京康惠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财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 | 融资租赁(直租) | 2026-9-30至2030-9-28 | 李红明、王雪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7 | 北京康惠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000 | 融资租赁(直租) | 2026-9-29至2030-9-28 | 李红明、王雪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8 | 北京康惠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财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 | 应收账款保理 | 2026-9-30至2029-8-30 | 李红明、王雪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9 | 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都江堰支行 | 600 | 流动资金贷款 | 2026-7-16至2026-10-16 | 十纪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本次新增授信额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悦合智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合智创”)、关联人北京十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纪科技”)及实际控制人李红明先生、王雪芳女士拟为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涉及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控股股东悦合智创、十纪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实际控制人李红明、王雪芳夫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 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向多家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悦合智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北京十纪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红明先生、王雪芳女士拟为本次新增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多家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悦合智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北京十纪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红明先生、王雪芳女士拟为本次新增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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