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求知东路 8 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 22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10 月26 日至2026 年10 月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1.01 | 《关于选举刘先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胡明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曾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4 | 《关于选举项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5 | 《关于选举唐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2.01 | 《关于选举张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杨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邹海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 年10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88389 | 普门科技 | 2026/10/19 |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6 年10 月 23 日 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求知东路 8 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 22 楼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1)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2)股东或其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签署登记材料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9060052
电子邮件:bod@lifotronic.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1 | 《关于选举刘先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胡明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3 | 《关于选举曾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4 | 《关于选举项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5 | 《关于选举唐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1 | 《关于选举张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2 | 《关于选举杨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3 | 《关于选举邹海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投票数”中明确具体的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 4.01 | 例:陈×× | √ | - | √ |
| 4.02 | 例:赵×× | √ | - |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 |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
| 5.01 | 例:张×× | √ | - | √ |
| 5.02 | 例:王×× | √ | - | √ |
| 5.03 | 例:杨×× | √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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