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83,595,92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5.563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苏壮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先生、财务总监朱宇华先生列席本次股东会。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1.01 | 李梁健 | 1,482,085,598 | 99.8981 | 是 |
| 1.02 | 邹秋平 | 1, 482,089, 761 | 99.8984 | 是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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