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3.6221%股权,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268,893,150.68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能否达成以及实际成交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泓微电子”)3.6221%股权,交易底价为人民币268,893,150.68 元。(以下称“本次交易”)
金瑞泓微电子为公司 12 英寸硅片的生产基地,具有硅单晶锭、硅研磨片、硅抛光片、硅外延片的完整工艺和生产能力,如本次交易公司完成摘牌,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金瑞泓微电子的持股比例,增加公司在金瑞泓微电子享有的权益比重,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如本次交易公司完成摘牌,公司对金瑞泓微电子的直接持股比例由57.4403%上升至61.0624%。
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将以北京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和流程最终确认的成交价格和受让主体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 年10 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为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金瑞泓微电子现有股东的部分股权,不涉及金瑞泓微电子的增资、减资,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3月修订)》规定的关联交易,但鉴于公司董事长王敏文、副董事长陈平人、财务总监吴能云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金瑞泓微电子少数股东衢州泓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泓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王敏文、陈平人、吴能云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 序号 | 交易卖方名称 |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 挂牌底价(元) |
| 1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3.6221%股权 | 268,893,150.68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名称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310000MA1FL1TP95□ 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16/03/04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1,00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有限合伙人 |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份额26.851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平涌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9.360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珞佳熙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4.4375%、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7865%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创业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国投创业持有的金瑞泓微电子约 3.6221%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金瑞泓微电子成立于2018 年 9月,为公司12 英寸硅片的生产基地。国投创业为金瑞泓微电子成立时的财务投资人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 法人/组织名称 |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330800MA29UYTC8N□ 不适用 |
|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是 □否 |
|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是 √否 |
| 成立日期 | 2018/09/19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 |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盘龙南路52号9幢 |
| 法定代表人 | 王敏文 |
| 注册资本 | 552,166万元 |
| 主营业务 | 半导体硅片、微电子材料、复合半导体材料及半导体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研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所属行业 |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1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17,166 万元 | 57.4403% |
| 2 |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100 万元 | 9.0734% |
| 3 |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 50,000 万元 | 9.0552% |
| 4 | 衢州市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万元 | 9.0552% |
| 5 | 衢州泓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864万元 | 4.3219% |
| 6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万元 | 3.6221% |
| 7 | 衢州泓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36万元 | 2.9223% |
| 8 | 衢州市绿色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 15,000万元 | 2.7166% |
| 9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900万元 | 1.7929% |
| 合计 | 552,166万元 | 100% | |
3)其他信息
标的公司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标的资产名称 |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 |
| 标的资产类型 | 股权资产 | |
|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 3.6221 | |
| 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 | √是 □否 | |
| 项目 | 2026年1-6月/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73,268.51 | 671,139.00 |
| 负债总额 | 172,704.01 | 174,795.66 |
| 净资产 | 500,564.50 | 496,343.34 |
| 营业收入 | 61,673.15 | 94,071.36 |
| 净利润 | 4,221.16 | -12,010.26 |
注: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为单体报表数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国投创业以公开挂牌方式定价转让金瑞泓微电子 3.6221%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268,893,150.68 元。公司将综合挂牌价格及相关竞价结果进行摘牌。
| 标的资产名称 |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3.6221%股权 |
| 定价方法 | □ 协商定价□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____ |
| 交易价格 | □ 已确定,具体金额(元):____/√ 尚未确定 |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尚处于挂牌转让阶段,公司将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和流程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参与竞价,最终是否成功成交以及成交价格、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如本次交易公司完成摘牌将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的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交易公司完成摘牌,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金瑞泓微电子的持股比例,增加公司在金瑞泓微电子享有的权益比重,同时随着金瑞泓微电子 12英寸硅片业务盈利能力的持续改善,也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能否达成以及实际成交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具体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以及对接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手续,与挂牌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等;(2)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有权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3)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结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4)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补充、调整和修改本次交易的材料;(5)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市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执行和实施;(6)本次交易实施后,根据本次交易的实施结果,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资产过户等相关手续;(7)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达成以及实际成交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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