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6-81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柳工转 2”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柳工转2
2.债券代码:127084
3.转股起止日期: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26 日
4.暂停转股期间:2026 年10 月 12 日至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可转换债券基本情况
2023 年3月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 号)核准,公司成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30.00 亿元,期限 6年。经深交所同意,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 年4 月2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柳工转 2”,债券代码“127084.SZ”,转股期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2029 年3月26 日。“柳工转2”现正处于转股期。
(二)可转换债券暂停转股的原因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6 年8月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8 月 25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40,575,2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57,640,55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982,934,7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4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07,078,476.39 元(含税),占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3,298,435.26 元的10.07%。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如因增发新股、期权行权、可转债转股、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对暂停转股的规定,公司应在暂停转股日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暂停转股公告。由于公司将于近期实施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触碰暂停转股情形,现公告如下:
1、自 2026 年10 月12 日至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柳工转2”暂停转股,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2、因公司派送股票红利,需按附件的公式和方法相应调整转股价格。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广大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9 日
附件: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 1 = p 0 / ( 1 + n ) ;
增发新股或配股: $\mathsf { P 1 } \mathop { = } \mathrm { ~ ( } \mathsf { P 0 } \small { + } \mathsf { A } \times \mathsf { k } \mathrm { ) ~ / ~ } \mathrm { ~ ( } 1 \small { + } \mathsf { k } \mathrm { ) }$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mathsf { P 1 } = \mathsf { \Gamma } ( \mathsf { P 0 } + \mathsf { A } \times \mathsf { k } ) \ / \ \mathsf { \Gamma } ( 1 + \mathsf { n } + \mathsf { k } )$ ;
派送现金股利: mathsf P 1 = mathsf P 0 - mathsf 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mathsf { P 1 } = \mathsf { \Gamma } ( \mathsf { P 0 } \mathrm { - } \mathsf { D } \mathrm { + } \mathsf { A } \times \mathsf { k } ) \mathrm { ~ / ~ } \left( \mathsf { 1 } \mathrm { + } \mathsf { n } \mathrm { + } \mathsf { k } \right)$ 。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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