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冠城新材
股票代码:600067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 32号元洪大厦 25层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 32号元洪大厦 25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
住所:英属维尔京群岛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 1号环球贸易广场 19楼1902-04室
签署日期:2026年10 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4
附表....17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本报告书 | 指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冠城新材/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丰榕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STARLEX LIMITED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丰榕投资于2026年9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69,583,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榕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5层 |
| 法定代表人 | 薛黎曦 |
| 注册资本 | 31,4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0717369964B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0年06月14日 |
| 通讯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5层 |
| 联系电话 | 0591-83343062 |
| 经营范围 | 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和国家允许举办的企业的投资。批发、代购代销: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薛黎曦持股68.535%,陆晓珺持股31.46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STARLEX LIMITED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名称 | STARLEX LIMITED |
| 注册地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 注册资本 | 50,000美元 |
| 公司成立证书 | 522805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通讯地址 |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19楼1902-04室 |
| 联系电话 | (852) 22753700 |
| 经营范围 | 投资控股 |
| 主要股东 | 冠城钟表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2007 年8月,丰榕投资、STARLEX LIMITED、韩国龙先生、薛黎曦女士共同签订了《声明与承诺》,明确“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与 STARLEX LIMITED系一致行动人”。韩国龙先生与薛黎曦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据此,丰榕投资、STARLEX LIMITED 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丰榕投资持有公司 408,346,266 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STARLEX LIMITED持有公司9,154,370股股份。其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榕投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职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薛黎曦 | 女 | 董事长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 韩孝峰 | 男 | 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 何珠云 | 女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STARLEX LIMITED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职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韩国龙 | 男 | 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 萧进华 | 男 | 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 石涛 | 男 | 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冠城新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STARLEX LIMITED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丰榕投资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继续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于 2026年 6月1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 年9月8日至 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榕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7,918,500 股(其中49,125,600 股为丰榕投资减持其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665,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9,583,500 股,占冠城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丰榕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34.34%股份,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 合计持有公司 35.00%股份,相关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35.00%变为30.00%。具体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变动数量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 1 | 丰榕投资 | 477,929,766 | 34.34% | 69,583,500 | 408,346,266 | 29.34% |
| 2 | STARLEX LIMITED | 9,154,370 | 0.66% | 0 | 9,154,370 | 0.66% |
| 合计 | 487,084,136 | 35.00% | 69,583,500 | 417,500,636 | 30.00% |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STARLEX LIMITED 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未有任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或瑕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 年3月19日,因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林秀群、丰榕投资等人股权纠纷执行一案(丰榕投资因参股投资的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的股权纠纷案件而承担连带责任),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 14,004,532股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丰榕投资持股比例从 36.40%变为35.39%。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前述被动减持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见上市公司 2026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本报告书披露(具体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有关内容)的权益变动内容。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薛黎曦
2026 年 10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STARLEX LIMITED
负责人(签字):
萧进华
2026 年 10 月 8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薛黎曦
2026 年 10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STARLEX LIMITED
负责人(签字):
萧进华
2026 年 10 月 8 日
附 表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 |
| 股票简称 | 冠城新材 | 股票代码 | 60006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5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 赠与 □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含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数量:487,084,136股持股比例:35.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含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变动数量:69,583,500股变动比例:5.00%变动后数量:417,500,636股变动后比例:30.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30日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影响本次权益变动的未清偿的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的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本页无正文,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薛黎曦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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